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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有保障 安全防范有措施 宁夏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开复工

发布日期:2020-02-28 10:39:59 作者:admin 点击:731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复)工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有序进行,2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有序开复工工作。

  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复)工前,各企业、项目部需通过微信群、APP、远程视频等方式,对企业管理和进场务工人员进行包括疫情防控知识在内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同时,需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对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等,要定时进行消毒处理。人员就餐必须满足分餐条件,并要设置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单独生活居住。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出口要配置车辆冲洗装置,渣土、水泥、粉质材料要进行全覆盖,地面无裸露,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易产生灰尘工地要进行抑尘操作(湿法作业),土方、建筑垃圾转运车辆要密闭运输。

  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就近使用本地从业人员,如确需使用外省务工人员的,要提前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务工人员返宁,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开(复)工后,工地需实行封闭施工,并强化劳务班组和网格化管理,严禁游离于班组活动和管理之外的临时人员从事作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地。同时,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开(复)工前到岗履职,所有从业人员要通过现场考勤系统进行打卡。每日开工前,要落实班前书面交底活动。

  “对于不符合疫情管控要求的、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不达标的、建筑工人实名制未落实的、企业培训教育未落实的、工地扬尘治理6个标准化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复)工。未列入冬季施工计划名单的工地,除留守值班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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