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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10:48:42 作者:admin 点击:1131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印发<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0年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宁扫黑组〔2020〕4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扫黑组〔2020〕5号)精神,结合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18〕5号)、《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16〕25号)、《关于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宁建发〔2017〕16号)等要求,针对当前建筑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0年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宁扫黑组〔2020〕4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扫黑组〔2020〕5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16〕25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建筑行业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

  一、总体目标及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黑治违的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验和成效,对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涉黑涉恶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依法建立健全建筑市场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优化工程项目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制度建设,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擅自调整投资规模、审批手续繁琐、要件繁杂、环节过多、周期过长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深入开展建筑市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恶意竞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以及投标人之间违标串标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甩项”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借用资质投标、超范围超规定上限收取保证金、到期不及时返还保证金,相关部门拒不接受保函等进行全面整治,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足等现象,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高处坠落等事故;针对现场质量安全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主体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加强质量安全过程管控,着力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规范企业资质资信及人员管理。对进入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全面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对企业超越资质范围进行勘察、设计、施工行为、资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行为、进宁分支机构备案人员长期不在岗且本地无聘用人员形成“空壳企业”等突出行为和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五)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监管。针对依托黑恶势力强行插手工程结算、收取“保护费”、煽动闹事、暴力阻挠施工,托黑恶势力恶意讨要工程款、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行为严抓严管;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无法保障问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监督管理。

  三、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2020年4月到2020年12月。

  (一)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于2020年5月上旬前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

  (二)自查自纠。自收到本通知起,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同步对辖区开展检查,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汇总情况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不力的市、县(区)进行通报。

  (三)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跟踪整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适时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对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办,年底组织督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2020年11月中旬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二)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律意识,努力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精准施策,严肃惩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体系化建设,梳理重点难点,增强专项整治的靶向性、精准性和彻底性,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属地管理职责及企业主体责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市场限入、记入“黑名单”、媒体曝光、通报等措施,对举报案件或线索要逐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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